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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学考试《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串讲资料(1)

2018-08-15 16:31来源:未知
【导语】性格和情商,主要还是由后天学习和塑造的,《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复习资料,由江西自考网站整理发布供各大考生浏览!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相关经济法律制度
 
一、法的产生和发展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的产生与阶级、国家在时间上、性质上具有一致性。
法经历了四个不同历史类型的发展社会主义的法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法。

二、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法的形式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规章。6、国际条约。
 
  法的结构:
 
  法律规范:(1)假定(2)处理(3)制裁
 
  法的部门:将调整相同类和密切相联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集中起来,即形成法的部门。
 
  法的体系:各个法的部门、各种法律、法规,按其地位效力的区别及相互关联状况,依据一定次序排列组合的统一体系即为法的体系。
 
  真题举例:
 
  1、在法律规范的几个组成部分中,最基本、最核心的部分是(B)
 
  A、假定B、处理C、制裁D、条文 (补充)经济法产生于自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垄断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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