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西自考网!  今天是

2018年江西自考《宪法学》知识解析三

2018-11-29 15:33来源:江西自考网
    人权:就是作为自然的和社会的人所固有的权利。
 
    自治条例:自治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有大会制定的,有关本地区这行民族区域的基本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自治机关的职权、活动原则、工作制度以及其他各种有关的重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单行条例: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自治权的范围内根椐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针对某一方面的问题而制定的,在本地区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1.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2.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 宪法惯例 宪法解释 宪法判例
 
    3.宪法实施监督的方式:事先审查,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宪法控诉。
 
    4.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宪法规范对社会现实作用的条件
    (1)宪法规范的科学性(2)宪法规范的完备性(3)适宜的社会外部环境
 
    5.宪法的作用:第一,宪法对组织和规范国家权利的作用。第二,宪法对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第三,宪法对实施法制的作用。第四,宪法对经济的作用。第五,它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
 
    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7.我国有哪些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8.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可以促进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的统一。第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助于把统一性和特殊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第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助于实现民族平等,保障少数民族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第四,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助于逐步消除民族间发展的事实上的不平衡,达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9.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分两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权:行政权、与立法有关的职权、人事任免权、中央交办事务的执行权和处理权、其他重要职权。
上一篇:2018年江西自考《宪法学》知识解析二

下一篇:2018年江西自考《宪法学》知识解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