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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民事诉讼法学真题

2018-01-05 16:43来源:网络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从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的角度看,自决与和解属于( )。
A.自力救济
B.社会救济
C.公力救济
D.诉讼救济
【答案】A
【解析】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该类救济途径主要包括自决、避让和和解三种类型。
【考点】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2.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 )。
A.客观事实
B.案件事实
C.实体权利义务关系
D.证据事实
【答案】C
【解析】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请求法院予以裁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实体权利。
【考点】诉
 
3.因房屋所有权发生纠纷并诉之于法院,该诉讼在管辖上属于( )。
A.指定管辖
B.专属管辖
C.一般地域管辖
D.特殊地域管辖
【答案】B
【解析】专属管辖,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当事人也无权协议变更的管辖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此项属于专属管辖。
【考点】地域管辖
 
4.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的( )。
A.可以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
B.处于辅助当事人地位,不能上诉
C.可以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
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则可以上诉,否则不能上诉
【答案】D
【解析】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考点】第二审程序概述
 
5.关于法院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
B.解决民事纠纷应当以调解为主
C.凡是进入民事审判程序的案件均应当进行调解
D.只有一审程序可以进行调解,二审与再审中则不能调解
【答案】A
【解析】当事人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是我国法院调解的原则。A项正确。解决民事纠纷应当采取最适宜案件本身的方式,而非以调解为主,B项错误。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进行调解均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立案阶段需要人民法院认为适宜调解且当事人不拒绝,因此,并非所有进入民事审判程序的案件均进行调解,C项错误。二审、再审阶段,当事人同意调解或者申请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D项错误。
【考点】法院调解的原则和程序
 
6.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 )。
A.判决驳回上诉
B.裁定驳回上诉
C.决定驳回上诉
D.通知驳回上诉
【答案】A
【解析】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之所以以判决的形式而不是裁定的形式驳回上诉,是因为维持原判,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一审的判决确定,这是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作了处理,因此应当用判决的形式作出。
【考点】第二审的裁判与调解
 
7.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
A.应当直接向该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引起审判监督程序
B.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应当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D.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再审
【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此外,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生效的判决,发现具有抗诉的情形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考点】再审程序的提起
 
8.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范围( )。
A.仅限于民事权利
B.仅限于诉讼权利
C.既可以处分民事权利也可以处分诉讼权利
D.完全不受限制
【答案】C
【解析】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范围,既包括民事实体权利,也包括诉讼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实体权利的支配,主要表现为在民事诉讼中是否对自己的权利提出主张、变更、放弃或者承认对方的实体权利等。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支配,通常表现为对法律赋予自己的诉讼权利,决定是否行使或者如何行使。
【考点】处分原则
 
9.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 )。
A.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
B.应全部由陪审员组成
C.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D.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答案】D
【解析】一审民事案件的合议庭既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
【考点】合议制度
 
10.下列有关辩论原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辩论权的行使贯穿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
B.辩论的内容可以是程序性内容,也可以是实体性内容
C.法庭辩论为辩论原则的全部表现形式
D.辩论可以通过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进行
【答案】C
【解析】辩论权的行使方式和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主要采用口头形式进行辩论,而原告的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等则属于书面形式的辩论。因此,法庭辩论仅为辩论原则的表现形式之一而非全部。
【考点】辩论原则
 
11.关于陪审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有权认定案件事
B.有权参与案件的法律适用
C.可以被要求回避
D.可以担任审判长参与案件审理
【答案】D
【解析】陪审员在执行审判实务时,与审判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其不仅有权参与案件事实的审理,也有权参与案件法律适用的判断,但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D项当选。
【考点】合议制度
 
1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执行的对象包括( )。
A.财产、行为和人身
B.财产、人身,不包括行为
C.财产、行为,不包括人身
D.一般只能是财产和行为,但人身关系案件执行对象包括人身
【答案】C
【解析】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是我国的执行原则之一,执行标的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所指向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行为两个方面,但不包括人身。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对被执行人的人身进行强制。C项当选。
【考点】执行和执行程序概述
 
13.下列关于委托执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委托执行一般在同级人民之间进行
B.只要经对方人民法院同意,可以委托上一级人民法院执行
C.案件委托执行后,委托法院未经受托法院同意可以自行执行
D.委托法院已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委托其他法院执行
【答案】C
【解析】委托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委托法院直接向受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层报各自所在的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考点】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
 
14.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发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发生冲突,人民法院应当( )。
A.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B.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C.由合议庭选择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或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D.请求最髙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答案】B
【解析】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国际条约规定的有关程序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发生冲突时,解决这种冲突的原则是在承认该国际条约效力的前提下,适用该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15.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由( )。
A.涉外仲裁机构提交法院执行
B.涉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再由法院执行
C.涉外仲裁机构提交法院,由法院裁定并执行
D.涉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并执行
【答案】C
【解析】我国涉外民事仲裁机构都是民间性质的,无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请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保全措施的裁定。C项当选。
【考点】涉外仲裁
 
16.以下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期间是法院和当事人共同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期限
B.期间是法院、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期限
C.期间只有法定期间
D.期间有始期和终期
【答案】D
【解析】期间是指人民法院、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应遵守的时间,市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时间上的要求。有始期和中期。
【考点】期间
 
17.以下关于财产保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财产保全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进行
B.财产保全只能在诉讼过程中提出
C.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依职权实施财产保全
D.在起诉前法院可以依职权实施财产保全
【答案】C
【解析】诉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采取保障措施。A项错误,C项正确。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前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因此,B项和D项错误。
【考点】财产保全
 
18.在某案件的审理中,张某因对庭审过程私自进行录像,法院决定对其进行罚款2000元。张某不服该罚款决定,其可以实施的行为是( )。
A.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B.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向本院提起诉讼
D.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答案】B
【解析】被罚款的个人、单位或被拘留的个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复议期间不通知决定的执行。
【考点】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19.下列行为中,训诫所针对的是( )。
A.当事人经传唤拒不到庭的
B.证人经通知拒不到庭的
C.违反法庭规则的
D.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
【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
【考点】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20.以下不属于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
A.有明确的被告
B.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C.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
D.以书面形式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程序的开启
 
21.以下事项中,法院应当以决定这一法律文书形式作出的是( )。
A.中止诉讼
B.审判人员回避
C.驳回起诉
D.终结诉讼
【答案】B
【解析】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或审判人员自行提出回避,都需要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而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和驳回起诉裁判作出的形式是裁定,而不是决定。
【考点】民事裁判
 
22.A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时,发现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应当( )。
A.比照普通程序的规定继续审理
B.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
C.驳回原告的起诉
D.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B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63条设立了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的规定,明确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B项当选。
【考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23.康某是某一案件的被告,因航班延误,康某没有能够赶到A法院参加案件的开庭审理。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 )。
A.缺席判决
B.决定延期审理
C.裁定诉讼中止
D.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应作延期审理处理。
【考点】审理中的特殊情况
 
24.甲公司向A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一案,乙公司持被催告票据在公告期间向A法院申报权利,法院应当( )。
A.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裁定驳回甲公司的申请
D.继续审理并确认该票据权利的归属
【答案】B
【解析】公示催告程序中,如果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和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一致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B项当选。
【考点】公示催告
 
25.沈某起诉王某要求支付货款,在诉讼中王某之父称王某患有精神病,其与沈某的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 )。
A.告知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
B.依职权委托鉴定
C.裁定终结诉讼
D.告知当事人按特别程序处理,并裁定中止诉讼
【答案】D
【解析】
【考点】审理中的特殊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26.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所写的向原告“借款5000元整”的借条原件,在诉讼证据中属于( )。
A.直接证据
B.书证
C.物证
D.本证
E.原始证据
【答案】ABDE
【解析】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本证是指能够证明负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待证事实为被告借了原告5000元,证明责任归属于原告,借条原件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能够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故属于直接证据、本证和原始证据。书证以其所表示的思想内容、物证以其外部存在来证明案件事实,借条以其所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属书证而非物证。
【考点】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27.甲与乙律师签订了一份一般委托代理合同,在代理诉讼的过程中,乙律师无权进行的行为是( )。
A.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
B.与对方进行和解
C.提出反诉
D.申请证人出庭
E.提出上诉
【答案】ABCE
【解析】一般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权限仅限于代为进行一般诉讼的权利,不包括对实体权利的处分。D选项属于诉对一般诉讼权利的行使,为一般委托代理的代理人的代理权限,A、B、C、E为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本案中乙律师无权进行。
【考点】委托代理人
 
28.我国公司甲与某外国公司乙签订了一份合作勘探开发我国某地铜矿资源的合同,后双方发生了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合法的是( )。
A.双方在某外国法院进行诉讼
B.双方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
C.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法院管辖
D.双方书面协议选择国内涉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E.双方书面协议选择某外国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答案】BDE
【解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专属管辖,我国人民法院享有绝对的管辖权,不允许任何国家法院管辖该类案件,不允许当事人协议改变管辖法院,但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29.下列关于先予执行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先予执行仅适用于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
B.先予执行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
C.法院在裁定先予执行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D.先予执行仅限于财产纠纷
E.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必须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条件
【答案】BCE
【解析】先予执行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法院在裁定先予执行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先予执行仅限于财产纠纷。
【考点】先予执行
 
30.下列事项,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的是( )。
A.审判人员的回避
B.延期审理
C.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
D.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E.管辖权异议
【答案】CDE
【解析】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终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失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考点】民事裁判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31.管辖恒定
【答案】管辖恒定:是指管辖权的确定,以法院受理原告起诉时为准,此后无论案件情况有何变化,案件始终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民事诉讼管辖概述
 
32.回避制度
【答案】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如果与案件存在一定利害关系,即应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考点】回避制度
 
33.诉讼竞合
【答案】诉讼竞合:是指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的事实以及相同的诉讼目的同时在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的现象。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34.督促程序
【答案】督促程序:又称支付令程度,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请求,向任务人发出支付令以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的,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程序。
【考点】督促程序概述
 
35.除权判决
【答案】除权判决:是指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权利依法被驳回的,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宣告该票据自此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
【考点】除权判决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36.简要回答第三人的特征。
【答案】第三人具有以下特征:
(1)必须在他人之间的诉讼开始以后,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之前参加诉讼。
(2)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或部分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考点】第三人
 
37.简要回答法院调解原则的主要内容。
【答案】(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2)人民法院的调解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3)调解原则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
(4)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考点】法院调解原则
 
38.简要回答保障性的执行措施。
【答案】(1)搜查。
(2)加倍支付利息和延迟履行金。
(3)限制出境。
(4)限制高消费。
(5)载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考点】保障性执行措施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
39.论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
【答案】(1)诉讼标的数量不同。必要共同诉讼通常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而普通共同诉讼却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性质相同的诉讼标的。
(2)共同诉讼人与诉讼标的的关系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普通共同诉讼人各自分别与对方有一个独立的诉讼标的存在,在实体上没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3)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一人的诉讼行为,只有经全体同意或认可,则对全体发生效力。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各自处于独立的地位,每个人的诉讼行为由各自负责,不对他人发生法律效力。
(4)是否必须合并审理不同。必要共同诉讼必须合并审理,当事人对诉讼的形式没有选择权。而普通共同诉讼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当事人对诉讼的形式有选择权。
(5)裁判的作出不同。必要共同诉讼的裁判必须统一作出,即案件不仅合并审理而且裁判必须合一,裁判对所有的共同诉讼人有同一的法律效力。而普通共
同诉讼的裁判,应当分别作出,对各个共同诉讼人的裁判分别对各个共同诉讼人发生法律效力。
【考点】共同诉讼人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2分。)
40.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王明,男,34岁,居住在四川省成都市甲区,从事汽车维修,其所开的汽车维修站位于成都市乙区。该维修站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业主是其堂弟王勇,王勇居住在成都市丙区,但王勇实际上并不经营这家汽车维修站。王明雇佣了一个汽车修理工秦乐,秦乐常年居住在成都市丁区。秦乐为客户李平(家住成都市戌区)修理汽车。修好后,秦乐按照工作程序要求在修理站内试开时,不慎汽车起火,造成发动机损坏。相关各方就如何赔偿该汽车损失发生纠纷,未能达成协议。现李平向戌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明向戌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是被裁定驳回。
问题:(1)本案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答案】李平应当以王明、王勇为共同被告。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二者为必要共同诉讼人。
【考点】地域管辖
 
(2)王明应在何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对于驳回的裁定应如何救济?
【答案】王明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王明对裁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定书10日内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考点】管辖权异议
 
(3)本案哪个(些)法院享有管辖权?为什么?
【答案】成都市的甲区、乙区、丙区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考点】共同诉讼人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平未经法庭同意中途退庭,法院应如何处理?
【答案】按撤诉处理。
【考点】审理中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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