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0年3月10日
首页 > 政策法规 > 关于对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关于对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申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请示的批复

http://www.jxzk.com.cn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 阅读次数:37351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贵院申报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资格及主考专业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为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承担部分专科专业的主考工作,具体专业见附件。

接到批复后,贵院要依照省自考委对主考学校的要求,成立相应的自学考试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将配备情况上报省自考委,并接受省自考委的定期检查。考生报考条件、考试管理、实践考核、学籍管理办法及免考规定,按照国家及省自考委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江西省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及主考专业

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

       江西省自学考试部分主考学校及主考专业

主考学校

主考专业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护理学(专)、英语(专)、学前教育(专)、会计(专)、计算机及应用(专)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美术教育(专)、动画设计(专)、空中乘务与旅游艺术(专)、旅游管理(专)、音乐教育(专)

声明:本网站内容未经协议同意,不得采用

 办:江 西 省 自 学 考 试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联系电话:0791-8696820 备案号赣ICP备050008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