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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4月高教自考义务教育专业考试的通知

http://www.jxzk.com.cn 发布日期:2010年3月2日

赣考办字[2010] 12

各设区市、县(市、区)招考办、有关教师培养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09]1号)和江西省自考委、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的通知》(赣考委字[2009]14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04月起,组织开考义务教育(专科、独立本科段)两个专业。现将组织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工作

1、报考对象

义务教育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师范院校在籍学生,社会考生不得报考。

2、报考时间

义务教育专业20104月考试报名工作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江西站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点统计报名科次结束后,在201035-10日到设区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考手续。按每科30元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

3、必须严格按照全国自考管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考场编排和新生准考证号的下发一律由设区市招考办负责,准考证号不得与自考的准考证号重号,号码段为流水号90000-99999

二、考试时间和考点设置

1、义务教育专业每年安排四次考试(14710月),考试时间与全国高教自考时间同步。20104月考试时间为41718日。

2、义务教育专业考试首次设考场的学校要向教育厅师资处、省自考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设立考点。

3、经研究决定,20104月义务教育专业考试在我省15个“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考点,具体考点名单见附件。设区市招考办负责组织管理,县(市)级招考办承办。

三、考试纪律

高教自考义务教育专业考试在考试管理和考务要求上严格按照《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要求执行。各设考点学校、各级教育行政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试卷的运送与保管

义务教育专业考试计划中所设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省自考办负责试卷的印制及评阅,各设区市招考办负责试卷的清点、领取、运送及保管工作,县级招考办于考试前一天到设区市招考办领取试卷。设区市、县(市)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条例的要求,试卷存放于符合保密设置并验收合格的保密室。开考当天设考点学校到当地招考办领取试卷,试卷不得在设考点学校过夜。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各设区市招考办连同自考试卷一并送省自考办指定的阅卷学校。

附件:江西省20104月高教自考义务教育专业设考点学校名单

201032日                  

  1. 附件.doc [55.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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