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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学考试评卷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http://www.jxzk.com.cn 发布日期:2010年7月21日

各设区市招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评卷工作是保证自学考试质量和确保考生成绩信息准确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评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逐步实现评卷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传统评阅和网上评阅试卷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自学考试评卷工作是在省自考委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自考办负责组织和管理。
(二)评卷学校由省自考办确定。考前由省自考办在具备评卷资格的主考学校中确定承担当次评卷任务的高校,评卷工作在有关高校集中统一进行。
(三)承担评卷工作的高校成立学校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及主管自考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院(系)负责人组成(省自考办派人参加)。下设课程评卷组、答卷保管组、复查组、抽查组、保卫组、登分组、纪检组等若干职能小组。
(四)成教院(处、部或继教育院)或教务处在校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校评卷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和管理各职能小组。
二、自学考试评卷学校必备的条件
(一)评卷学校基本条件
1、为集中、有效管理各高校评卷工作,便于试卷交接、调换以及登分,评卷学校宜相对集中,交通便利,限定为南昌地区的高校。
2、评卷高校首先必须是江西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且取得主考学校资格满五年。
3、评卷学校办学性质原则上为普通本科及公办高职院校。
(二)评卷场所的具体条件
1、有独立进行评卷工作的场所(教学楼),能够满足所有科目评卷教师集中评卷。同时,评卷场地应相对独立,不受干扰,便于保卫工作,评卷期间划出警戒区域,由专人负责保卫工作。
2、在评卷场所的大门醒目位置处张贴《评卷人员守则》、《评卷工作要求》及各职能机构职责等。
3、评卷室桌椅配备齐全,采光、通风、保暖条件良好。
4、为确保答卷的安全保密,减少评卷、登分期间试卷的二次搬运,评卷室、答卷保管室和登分室应相互邻近,能够封闭集中管理。
5、有符合条件的专门用于存放试卷的答卷保管室,不能临时借用其他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铁柜)存放自考答卷。
6、答卷保管室需设立在钢混(砖混)结构楼房的二层或以上房间,配备“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具备“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功能。答卷保管室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录像,铁柜数量要以能够满足分科存放全部答卷为准。
7、评卷学校要提供专人、专车负责评卷期间领取、交回及调换试卷。
8、登分室要有一台系统为win2000 server 或以上的服务器,服务器必须安装 SQL SERVER 2000以上数据库系统,配备足够的登分用电脑,登分电脑必须安装SQL SERVER的连接工具并确保网络连接畅通,以顺利开展登分工作。
(三)网上评卷高校还需具备条件
1、网上评阅试卷场地必须具备能满足网上评卷需要的网络设施,并保证评卷期间网络畅通。评卷场地的网络连接采用局域网的形式,并与外网实行物理隔断,确保数据绝对安全。
2、提供答题卡保管室、扫描工作室、评卷主控机房和评卷工作室。
3、评卷主控机房安置评卷服务器,配备UPS不间断电源,恒温空调,并设立隔离措施。
4、评卷工作机房电脑设备运行良好,并提供少量备机。场地宽敞清洁,光线均匀柔和,空调温度适宜,座席间隔适中,提供不间断电力供应。条件允许的应安装24小时视频录像监控设备。
三、评卷学校的工作职责
1、接受省自考办业务指导,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及评卷教师进行评卷工作业务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负责自学考试试卷评阅、登分和成绩复查工作。
3、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及时、准确上报考生成绩信息。
4、评卷结束后,写出试题评估书面分析报告及评卷工作总结。
5、做好答卷及答题卡的安全保密工作。
6、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自考办。
四、评卷工作具体要求
1、成人教育学院(处、部或继教育院)或教务处前期做好评卷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好评卷、登分场所和办公用品,按时上报评卷工作秩序册及评卷教师名单。召开评卷工作会及培训会,加强保密教育,严肃评卷纪律。
2、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卷和答卷保管、登分工作。
3、评卷场所封闭管理,由专人保卫,出入须凭评卷工作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评卷场所。评卷工作证要编号,贴照片,统一发放,不得转借他人。
4、与各设区市交接时要清点好答卷(答题卡)本数,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做好答卷(答题卡)运送和保管工作。在校评卷期间,各科答卷的领取和交回有专人负责,手续健全。
5、答卷一律在密封情况下评阅、登分,凡涉及答卷需拆封或答卷密封不严等处理事项,均需上报省自考办,由省自考办派人处理,其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封试卷。
6、网上评阅课程的答题卡在扫描前不得拆封,若在扫描前发现答题卡拆封或拆封后发现答题卡缺损,应立即向省自考办报告,由省自考办指派专人负责处理。
7、参加网上评卷的教师严禁携带软盘、U盘、光盘等,不得在评卷计算机上做任何拷贝,评卷教师的用户名和密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告知他人。
8、认真做好试评工作,提出补充意见,制订评分细则。
9、评卷采用分题流水作业法,不得一人评阅全卷。评卷记分科学、准确、规范,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做到宽严适度、前后一致、给分有理、扣分有据。
10、所有评阅试卷都要进行复查,检查有无漏评、错评,对卷面得分改动异常和得分58、59的答卷要重点复查。
11、评卷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分数变更除由评卷组长审查签名外,还需加盖省自考办统一下发的“江西自考评卷校正章”,校正章统一编号,由专人负责管理。
12、登分实行抱卷上机登分。配备一名系统管理人员管理服务器和系统,系统管理人员不得接触试卷。配备专人负责查询保密号和裁决登分成绩。每本试卷须由二人分别录入一、二遍,二遍分数不一致的交由第三人裁决。登分完成后,数据库必须保存一年备查。
13、试卷保管室必须选派三人以上(其中一名公安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铁门、铁柜的钥匙不得由一人掌握。试卷保管员不得拆封试卷,凡卷面有异常情况需拆封的一律由省自考办工作人员处理。
五、考核与奖惩
(一)省自考办原则上每两年对自学考试评卷高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二)凡能按教育部及省自考办有关规定进行评卷,经检验符合要求且完成质量较好的评卷高校应给予奖励,对违反评卷纪律或未达评卷质量要求的评卷学校和人员,省自考办视情节严重,分别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卷资格等处罚措施,或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在组织评卷工作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除扣除评卷奖励外,还应扣除20%以内的评卷经费或取消评卷资格。
1、组织管理松懈,培训工作不到位,不具备评卷资格的人参与评卷工作。
2、试卷漏评或未按要求将试卷送达核分建档场所的。
3、评卷、复查工作不到位,评卷、统分、登分的差错超过试卷总数千分之一的。
4、评卷期间私自拆卷、查分、泄露评卷秘密的。
5、擅自涂改考生答卷,修改考生分数的。
评卷期间出现丢失答卷、失密或工作人员监守自盗,严重失职等重大责任事故,取消评卷学校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六、评卷学校资格审批程序
1、凡符合自学考试评卷学校条件的高校,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如实填写自学考试评卷学校申报评审表,报省自考办批准。
3、省自考办根据学校师资力量、评卷所需办公场所、硬件设备等因素,按评卷学校设立条件对申请学校进行实地全面考察,综合评估后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授于自学考试评卷学校资格。
4、具体评审时间将另行下文通知。
接此通知后,各评卷高校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自学考试评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成立相应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加大硬件设备投入,为标准化评卷点提供必要条件。
附件:江西省自学考试评卷学校申报评审表
                               二0一0年七月十三日
 
 
  1. 江西省自学考试评卷学校申报评审表.xls [1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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